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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产业品牌建设支持措施出台,全力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12-08 返回

梅花欢喜漫天雪“冀体优品”铸传奇

河北省体育产业品牌建设支持措施出台,全力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河北省体育局出台了《河北省体育产业品牌建设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拖》)。该《措拖》的出台,目的是为推动河北省体育产业品牌建设,构建“冀体优品”品牌建设体系,实现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品牌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各市积极组织县(市、区)等申报主体结合自身优势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辖区内体育机构、体育企业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每获评一项,相应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各市积极组织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优势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辖区内体育机构、体育企业获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每获评一项,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国家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支持各市积极组织创建体育旅游精品项目。辖区内体育机构、体育企业或县(市、区)获评国家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的,每获评一项,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获评一个“十佳”项目,额外奖励20万元。

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支持各市积极配合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县级人民政府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辖区内县(市、区)获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每获评一项,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各市积极组织参评国庆、春节假期等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辖区内机构、企业或县(市、区)获评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的,每获评一项,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其他。各市获评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国家级体育品牌示范、试点等项目,参照上述奖补标准,每获评一项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

支持创建省级体育产业品牌

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各市积极组织县(市、区)等申报主体结合自身优势创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每获评一项河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相应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10万元。

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支持各市积极组织创建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每获评一项河北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或精品线路,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河北省品牌户外运动赛事(节庆)活动、商业性自主品牌赛事。鼓励各市积极打造、参评品牌户外运动赛事(节庆)活动,商业性自主品牌赛事。每获评一项,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青少年体育研学示范基地。鼓励各市积极培育创建青少年体育研学示范基地。每获评一项青少年体育研学示范基地,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河北省体育用品制造创新示范企业。鼓励各市市场主体积极创建河北省体育用品制造创新示范企业。每获评一家河北省体育用品制造创新示范企业,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河北省体育用品制造十大品牌。鼓励各市市场主体积极创建河北省体育用品制造十大品牌。每获评一家河北省体育用品制造十大品牌,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品牌户外运动俱乐部(机构)。鼓励各市积极组织创建省级品牌户外运动俱乐部(机构)。每获评一个品牌户外运动俱乐部(机构),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河北省体育赛事产业示范县(市、区)。鼓励各市积极组织县(市、区)创建河北省体育赛事产业示范县(市、区)。每获评一个示范县(市、区),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支持河北省体育消费试点县(市、区)建设。鼓励各市积极组织河北省体育消费试点县(市、区)开展建设工作。根据《河北省体育消费试点县(市、区)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年度建设工作总体评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该市体育行政部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以上奖补资金纳入省体育局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市级体育部门落实省、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谋划实施体育产业项目,促进体育消费等支出。(张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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