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杭州亚运会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大力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庆祝亚运会顺利举办的社会氛围。
“艺”起庆亚运 共筑中国梦--2023杭州亚运会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暨大手牵小手,“艺”起庆亚运,共筑中国梦亚运书画版块,将于2023年8月1日-10月8日在杭州市举办。
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委会做为本活动的征集组织承办单位,即将举办的2023杭州亚运会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主要面向中国书画名家和6-18岁青少年儿童组织作品征集,征集以表现杭州亚运会、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体育比赛、中华传统体育文化、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等为题材,有独特的创新理念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艺术作品,组委会将从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优秀的美术、书法作品在杭州亚运会期间展出。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征集组织支持单位:
《中国文艺家》杂志编辑部
征集组织承办单位:
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
征集组织协办单位: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青少年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全国城区体育工作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社区体育协会
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
冠军之路全国组织委员会
中体健希望工程发展中心
北京华夏兰亭书画院
九江书画协会
北京弘泰画院
北京汉萃阁书画院
环球健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中视上品(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亚仕丽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时间和地点
1、展览时间:2023年8月1至10月8日
2、展览地点:杭州市
三、作品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书法、绘画等艺术工作者及青少年儿童、美术爱好者、体育界人士公开征集作品,力争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反映体育的丰富内涵和体育人的不懈追求与努力。
四、作品评审、参展不收费
五、展览时间
2023年8月1日-10月8日,共计69天,共十期展览,每期7天(作品每期更换),具体安排如下:
(亚运会赛前展)
第一期:8月1日-8月6日(含展览开幕式)
第二期:8月7日-8月13日
第三期:8月14日-8月20日
第四期:8月21日-8月27日
第五期:8月28日-9月3日
第六期:9月4日-9月10日
第七期:9月11日-9月17日
(亚运会赛中展)
第八期:9月18日-9月24日
第九期:9月25日-10月1日
第十期:10月2日-10月8日(含展览闭幕式)
六、征集时间
第一、二期: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7月19日
第三、四期:7月20日-7月31日
第五、六期:8月1日-8月15日
第七、八期:8月16-8月31日
第九、十期:9月1日-9月15日
七、作品推介
由主办方聘请书法、绘画等相关专业人士对报名作品进行初评,推选出优秀作品,在杭州展示。
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委会为本次展出的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文艺家》杂志和《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期刊中刊登。
八、参展作品要求
1、内容
凡2022年以后创作的,以表现杭州亚运会、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体育比赛、中华传统体育文化、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等为题材,有独特的创新理念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艺术作品,均可报名参展。
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作品要求为原创,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参展作品必须免除一切第三方权利,如产生第三方权利纠纷,作者责任自负。
2、形式
书法、中国画、篆刻、油画、水彩、版画、漆画、工艺美术、儿童书法、儿童国画、儿童绘画等原创艺术作品均可报名。
3、规格
成人作品:
传统书画作品以四尺整张、竖幅为宜。
儿童作品:
传统书法作品以四尺三裁46*69厘米、竖幅为宜。
国画尺寸以小斗方33*33厘米。
绘画等作品尺寸为A4纸标准
入选参展作品,自行装裱
要求:书法、国画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应平整、结实,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作品污损。草书、篆书、篆刻作品应附释文。
4、报名方式
作者通过发送作品照片电子版参加初评。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需保证足够清晰度,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超过2件,作品相关信息应包括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通过初选的作品,另行通知报送地址。
九、渠道征集承办单位与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及权利
1、渠道征集承办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安全。参展作者应严格执行送展作品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作品安全。对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作品损失,渠道征集单位不承担责任。
2、参展作品,于8月20日前,由参展者自行运抵报送地址:(报送地址将在初审后电话通知作者)。凡送展作品,作者应确定作品的保险价,保险费用自理。
3、渠道征集承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宣传及使用随机处理的权利。
4、如展出作品有收藏方收藏,由渠道征集承办方通知作品作者后,和收藏方商议收藏费数额,渠道征集组织承办方按收藏费税后的50%作为渠道居间费。被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方,经济方为渠道征集承办方,署名权属于作者。
5、入选展出作品均由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颁发参展证书,未收藏的作品一律不退回。
6、凡送交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未尽事宜,由渠道征集承办单位授权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征集组织承办单位联系人:
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张老师 13911873345
李老师 18971481836
石老师 15835909369
联系电话:010--63428169/63352633
征集邮箱:zgwyjxwyj@126.com
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监督投诉负责人
樊老师 18515912991
贲老师 15711187872
投诉邮箱:bjjianyou@126.com
中国文艺家·文艺青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