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对省属体育类协会不规范行为的通报(三)》及社体中心"回头看"整治工作要求,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8月1日施行)及《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章程》相关规定,我会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协会现设11个分支机构进行全面审议。经投票表决,决定撤销以下11个分支机构:
1.体育文创产品研发专项工作委员会
2.对外交流专项委员会
3.时尚运动文化专委会
4.文体旅融合传播专项工作委员会
5.体育书画文艺专业委员会
6.形体运动与健康文化传播专委会
7.休闲体育文化专业委员会
8.户外俱乐部联盟专业委员会
9.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委会
10.体育影视专项工作委员会
11.体育文化活动推广工作委员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11个分支机构停止一切活动,不得以原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其原有业务由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秘书处统一承接。
有关后续安排的说明:
一、业务承接。原由上述分支机构开展的相关业务,由协会秘书处直接负责管理并持续推进,确保相关业务不断档、合作方权益不受损。
二、未尽事宜。涉及原分支机构的未结合同等事宜,由协会主体统一承接或依法终止。相关合作方如有疑问,请联系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栗增学(副秘书长、秘书处主任)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委员会关于撤销11个分支机构的决议》.pdf